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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MI-QS認證咨詢---《歐盟飼料添加劑和預混料生產標準》不合格品的控制總要求
9 不合格品的控制 9.1. 總要求 經營者應建立文件化的程序處理不符合預期要求的產品。程序應該包括: a) 產品和批號編碼的標識 b) 文件化的不符合項、糾正措施和驗證程序。 c) 不符合原因的評估。 d) 受影響批次的隔離。 e) 適當處理產品的條款。 f) 記錄相關方的內部信息。 應該詳細說明評審和處置不合格品的職責。 不合格產品必須根據文件化的程序進行評審,并通過以下方式執行: a) 返工 b) 重新分級或分配 c) 廢棄或隨后的銷毀或處置。 d) 所有不合格產品的記錄必須按照文件控制程序保存,并按適當的時間存檔。 返工(例如對不合格品、退貨或溢漏的)的批準和使用必須在HACCP體系范圍內進行考慮。未被批準的可能進行返工的產品將成為廢料并應按照廢物處理程序進行處置。 確保: * 有正式的處理不合格品的體系; * 程序包括以下因素: * 產品的標識; * 不符合的記錄; * 根本原因的評估; * 糾正措施和驗證步驟的記錄; * 不合格品的隔離,處置和評估,包括: * 拒絕的物質 * 限制接受的物質 * 在飼料安全要求內可選擇性使用的判定 * 員工知道這些程序; * 存在清楚地標記或其他方法控制不合格品; * 應保持不合格品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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